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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17 19:55:3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各部门:

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启动,现转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254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

(二)候选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1.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3年(2022531日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2022531日前)。

2.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3.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4.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须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提名程序

1.提名申请。

1)专家提名的,由主责专家(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专家)通过本人电子邮件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提出申请,并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提名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610日。

2)提名单位提名的,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自行生成各奖种提名号和密码。如提名专用项目,需联系奖励办确认提名号和密码。

2.提名公示。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三大奖候选者所在单位及提名者应按要求进行提名公示,接受监督。

1)公示方式。候选者所在单位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提名单位提名的,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

2)公示内容及时间。公示内容需按照《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且不影响提名的,方可提名。

3)上传或报送要求。公示情况须在网络填报截止前上传到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按照《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提名通用项目的提名者可以于2025523日起凭提名号和密码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s://gjj.nosta.gov.cn,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材料。报送的材料包括:(1)提名函1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国家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附件3);(2)纸质版提名书原件2份。

、提名时间要求

(一)网络填报截止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2025年6月30日下午14:00截止。(学校申报截止时间待省内通知发布后另行通知)

(二)提名材料报送时间

2025年7月1日至4日。学校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人:江俊,联系电话:028-61800102

    址:温江校区行政楼539科技处成果科办公室

详情请查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官网通知:https://www.nosta.gov.cn/pc/zh/yclm/tzgg/1686.shtml.

附件:1.国家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202505172001025445.doc

?2.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202505172001169785.doc

?3.国家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

202505172001278617.doc

?4.回避专家申请表

202505172001381800.doc

                           科技处

                      2025年5月17日


终审:科技处站群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