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接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我校即将开展2016年职称资格证书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已评聘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但未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教师。
二、办理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两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学院统一粘贴在《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照片粘贴名册》(附件1),注明职称级别和姓名。
2、所办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均用A4纸,由核实人签署“原件已审,此件与原件一致”的字样并签名盖章。
3、各单位统一填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证名册》(附件2)一式一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徐丽华OA邮箱),以上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收集后于2016年3月25日16:00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办公室(温江校区行政楼420室)。
4、证书因填写损坏需要换发流程繁琐,请各单位一定注意填写信息的正确性。
5、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每年只办理一次,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丽华
联系方式:61800045
特此通知。
附件:1、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照片粘贴名册[DOC格式]附件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证名册[XLS格式]附件
人事处
2016年3月14日